关于发放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 23:22撰稿:浏览

报考山东财政学院MPA双证班的考生请注意:

转发我校研究生处关于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一、在山东财政学院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时间:12月2日-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地点:山东财政学院办公楼810、808室。

二、外地考生的准考证(含外地MBA、MPA考生),将按照考生本人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于12月3日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12月10日尚未收到准考证的考生请直接与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 0531-82911053。

三、硕士研究生准考证是考生初试、复试及入学时的必需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招生信息,有关通知将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

领取准考证步骤:

1、依据考生身份证号码查询考生编号后四位。

2、通过考生编号后四位领取准考证。

3、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