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无法取得联系的MPA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0:36撰稿:程燕群浏览 次
经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的研究决定及学校研究生处下达的相关文件(政研〔2026〕8号),张慧琳等5名MPA研究生(2017级之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予以退学处理。MPA中心根据要求将学校决定的正式通知文件送达学生本人并办理离校手续,请相关学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MPA中心联系提供邮寄地址,公告期满30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793535
山东财经大学MPA中心
2026-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