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需要,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提高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地方公共财经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等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初试: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7日,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2门。
(2)参考用书: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及综合辅导》(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3)复试及录取。学校自主划定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依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并结合工作业绩和资历择优录取。
(1)采用学分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突出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3)采用双导师制的形式。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政府管理人员参加培养工作。
学习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分制,学习期限为2-4年。
(2)学习方式: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采用以下学习方式:
利用业余时间(周六、周日)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寒暑假除外),为期4天,在校学习课程的时间1.5年;课程修完之后,利用至少半年的时间做学位论文。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学位课程或者不能通过学位论文的,可以在以后继续完成;4年内仍未完成的,作结业处理。
各门课程的教学,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实验、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撰写课程论文、社会调查、拓展训练、实习、测验、考试等方式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大量管理案例;每门课程必须完成一定量的习题作业或课程论文;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中。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费3万元。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去解决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报告、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MPA教育中心(德馨楼30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