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考生:
你们好!山东财政学院今年可以接受少量考生调剂,未被山东省其他院校录取,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要求的高分考生,请速与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联系。
基本要求:国家参考线或以上,MPA联考总分不低于160分,英语不低于35分。
联系方式:
电话:马老师 0531-82617882
徐老师 0531-82911074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
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招生学位部(学校正门南邻 德馨楼301室)
邮编:250014
E-mail: mpa@sdfi.edu.cn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16日之前,按以下步骤办理调剂手续:
1、请持填写好的调剂申请表三份(见附件)到我校MPA教育中心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同意接收后盖章;
2、到原报考院校MPA教育中心办理同意调剂到我校的手续;
3、到原报考院校取回MPA联考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报到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
4、具体的复试程序参见我校的复试通知;
5、复试的安排为2011年1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复试,请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抓紧时间办理手续。
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1年元月5日
附件1:在职人员报考MPA志愿调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