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2011年,最早可追溯至原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01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部分院系、科研机构合并组成,2018年4月,山东财经大学MPA中心划归公共管理学院。目前,学院学科完善,专业布局合理,拥有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四个本科专业,五个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政府规制理论与政策(方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山东省“政府规制与公共政策”泰山学者岗位、“山东省政府规制与公共政策创新智库”“山东省公共政策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政府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公共政策运行动态仿真与效果评价分实验室”“公共管理学科综合实验中心”等综合创新平台。
学院秉承“大道为公,善治天下”的院训,以“育人孕才、学术创新、咨政启民、文化传承”为发展宗旨、“开放、合作、创新、共赢”为发展理念,按照“一条主线、五大战略、九项工程”的发展思路,着力培养集“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为一体的复合型公共管理类人才,通过打造“1176”学科体系,把公共管理学院建设为国内一流、省内顶尖的创新型学院。
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B-的成绩,位列全国30%至40%,全国财经类高校并列第六名,省属高校第一名,成为山东财经大学的高峰学科,2018年学院荣获校学科建设先进集体一等奖。目前,学院已经建成“山东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国际某个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人才培养的摇篮、高水平科研成果孵化的基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5人。
学校对引进人才提供预聘制教授、预聘制副教授和讲师三种岗位。
基本条件:有系统的公共管理相关学科培养背景,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潜质和一定的前期积累。
学科专业:需符合招聘要求中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预聘制教授和预聘制副教授应聘条件及待遇一人一议。
基本待遇及配套举措
1、预聘制教授
学校对预聘制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制,预聘制教授年薪不低于35万元,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学科建设经费和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另外,学院配套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
2、预聘制副教授
学校对预聘制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制,预聘制副教授年薪不低于25万元,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学科建设经费和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另外,学院配套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讲师
学校对讲师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学科建设经费和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纳入学校事业编管理,具体待遇如下图所示;另外,学院配套科研启动经费按照人才层次分别为5万元(海归优秀博士/文科全国学科专业排名前三位高校的博士/世界前百名高校或专业前百名学科的博士)、3万元(具有A类以上论文的应届博士)和2万元(其他优秀应届博士)。
4、学术科研
鼓励青年教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短期访学、研修。
5、科研奖励
对于优秀科研成果,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学院再予以奖励。
6、优先推荐
特别优秀的博士在实验办公条件、研究团队组建、科研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要求
教学效果良好,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具有申请和主持国家科研项目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国内985、211知名高校毕业, 年龄一般在 35周岁以下,特优博士和优秀海归博士不超过 40 周岁。
(三)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应聘简历和报名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姓名”(如:教师1+经济学+李某)。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教学能力及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待遇按照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31-81793508
电子邮箱:zhangyu@sdufe.edu.cn / hfzhang2006@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四号教学楼4306室
邮编:25001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