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2 09:33撰稿:浏览

各位2011届公共管理硕士(MPA)应届毕业生:

你们好,首先祝贺你们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获得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根据学校规定,同学们要履行毕业手续,请务必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到顺利毕业。以下是要办理的手续:

(1) 未交《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的同学,请尽快交上。

(2) 学位论文单页中、英文摘要2份,每份首页附加含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的目录清单,并分别装订成册。

(3) 答辩后论文修改好后打印3份,导师签字后交到MPA教育中心。。

(4) 论文的完整的电子版交到MPA教育中心,电子版论文文件名要先标明学号后标明姓名。

(5) 未交学生证和图书证的请同学务必交上,如果遗失,学生证要交20元工本费。

以上的请同学们把手续在6月7日之前办理好,以免过期错过学校规定时间,耽误毕业。

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