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MPA(单证班)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10/05/10 00:28撰稿:浏览

1、报到时间:

2010年5月19日(周三)下午2:00 - 5:00

地点: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大楼1308办公室)

2、缴纳学费:

请于5月10日之前将第一期学费1.5万元汇入学校财务处。(也可直接来学校办公大楼2楼财务处缴纳现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山财分理处

账号:15-112401040000056

开户名:山东财政学院

汇款学员须在备注栏注明"姓名、MPA学费"字样。不交费者不予注册。

3、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汇款凭证或现金缴费发票、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MPA教育中心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一周未报道者,取消入学资格。

4、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电子版一寸彩色照片1张,以办理研究生证、学生登记表等。

5、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报到时缴纳教材、资料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