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讲学|山东大学牟利成:马克思主义视角下中国宪法的法社会学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1 16:13撰稿:浏览

(通讯员:张禹、付裕)519日上午,山东财经大学MPA嘉宾进讲堂活动在燕山校区Y104教室举行。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研究员,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牟利成老师走进MPA“宪法与行政法”课堂,做了题为“马克思主义视角下中国宪法的法社会学解读-兼论法治轨道下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逻辑”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MPA中心副主任张禹主持,《宪法与行政法》课程主讲教师刘奇耀、MPA2023级公共财政与税收方向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讲座开始,张禹副主任代表中心热情欢迎牟利成副研究员走进山东财大MPA课堂,并向师生介绍了牟研究员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同时强调了嘉宾进课堂系列活动对拓展学生学术视野,淬炼理论思维,提升教学质量意义。

牟利成首先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的核心内涵展开讲解。他详细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理解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指导作用。牟利成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还为我们理解法律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视角。接着,他阐述了当代中国宪法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属性及其根本特征,并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对当代中国宪法进行了深入解读。他简述了中国宪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的基本历程,并强调宪法在维护国家统一、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以及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对宪法文本和实际案例的解析,牟利成展示了中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价值和功能。在探讨中国式现代化为何要在法治轨道下展开时,牟利成指出,法治是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必要条件。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必须以法治为基础,这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途径。牟利成通过分析国内外法治建设的经验与教训,进一步阐明了法治在推动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最后牟利成认为在马克思主义视角下对中国宪法进行法社会学研究更能揭示其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结构、功能及其理论与社会基础。他指出中国的依法治国主要是依宪治国,应在法治轨道上探寻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程。

刘奇耀老师在总结时表示,牟利成老师的讲座主题鲜明、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我们以跨学科的视野更深入、更全面、更准确地学习与理解当代中国宪法提供了新视角、新方法、新观点,对我们增强宪法意识,践行依宪治国之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讲座自己对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今后在学习和工作中将更加自觉尊重和维护宪法,努力树立法治思维,积极推动国家法治进程,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用依法治国思想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各项能力。

 

(供稿审核人:张红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