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MPA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5 11:42撰稿:浏览

2015届MPA研究生:

根据我校2015年上半年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的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位申请人为2013级单双证学员,以及2011级至2012级未毕业单双证学员。2010级及以前各级未毕业学员已超出培养年限,丧失学位申请资格。

2.学位申请人需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且已交清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截止2015年3月20日仍未修满学分,或存在欠费情况的学员,一律不予安排学位申请。

3.学位申请人各阶段提交的论文务必符合我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详见MPA学院网站表格下载),否则不予收取。

4.学位申请人所有提交的材料请均以“学号+姓名”命名,严格报送时间,过期不接受个人提交或更换。

5.学位申请各阶段截止时间、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3月17—23日

1.学院对各类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进行汇总和核查;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论文审查;

3.学院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秘书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

3月24—25日

1. 3月24日之前,学位申请人提交论文电子版至学院,邮箱:mpa_sdufe@126.com;

2. 3月24-25日,学院将汇总整理后的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严格报送时间,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3月26—29日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进行第一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论文检测结果。

具体要求见:《山东财经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

3月30—31日

1.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公布随机抽取的20%进行省外隐名评阅的学位申请人名单;

2.学院对剩余的80%论文自行组织校外隐名评阅;

3.检测通过的同学,请把电子版论文显示学位申请人及导师的所有信息删掉,调整好论文格式,再次发送电子版论文到学院邮箱:mpa_sdufe@126.com,由学院统一组织打印参加论文匿名评阅论文。

请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隐名评阅书》。

4月2日

学位申请人每人提交纸质论文2本至学院。每本纸质论文附一份《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隐名评阅书》。

纸质论文不能显示学位申请人及导师的任何信息。

4月3日

学院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报送进行省外隐名评阅的论文(纸质版2本),由MPA学院完成。

严格报送时间,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4月6日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寄送省外隐名评阅论文。

各学院论文送审工作同步开展。

4月24日

1.学院汇总自行组织的校外隐名评阅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

2.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汇总、备案隐名评阅结果,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向学院下发省外论文隐名评阅书;

4.学位申请人填写《答辩申请书》;

5.学院向隐名评阅结果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发放《学位审批书》。

请秘书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领取《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山东财经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

4月27—29日

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答辩的论文(纸质版)至学院。(请同学提交电子版论文到学院邮箱,由MPA学院统一打印)

提交本数由各学院自定。

5月4—24日

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严格把握时间,请勿拖延。

5月25—29日

1.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答辩小组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答辩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

3.推荐本学院优秀论文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请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

6月1—5日

学院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报送各种答辩材料(答辩申请书、学位审批书、答辩情况汇总表等),以及2本纸质版终稿论文和论文电子版。

请秘书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等。

6月8—10日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进行第二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论文检测结果。

检测不符合要求者,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6月15—19日

研究生院组织开展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通过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由学位申请人通过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提交。

评选结果公示后,发放证书和奖金。

6月15—30日

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2.组织学校学位授予仪式,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7月1—12日

1.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向中国知网等提交学位论文;

2.研究生院做好毕业生学位档案整理工作,并及时送校档案馆存档。

注:1.学位申请人是指申请硕士学位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2.严格报送时间,过期不候。以上时间若有变化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82617882(舜耕校区德馨楼301房间)

联系人:马老师

MPA学院招生学位部

201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