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外审反馈结果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6/05/04 15:06撰稿:浏览

2016届学位申请人:

近期论文外审结果已经陆续反馈,论文外审工作已经完成评阅。研究生院抽取外审的同学上网查看自己的论文评阅结果,由MPA学院送审的论文5月6日、7日反馈结果。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评审结果的处理意见如下:

1、凡是结论为两个“不合格”的,延期到下半年。

2、凡是结论中有一位专家给出“不合格”、另一位专家给出“合格”的,请于5月10日提交修改后论文电子版,同时提交由导师签字的《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1份和《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隐名评阅书》2份。论文重新评阅后,再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3、两位专家均给出合格及以上成绩的,但其中有专家指出需对论文做重大修改的,请于5月9日提交修改后论文电子版。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4、两位专家均给出合格及以上成绩,同意直接答辩或者略做修改后答辩的,请于5月8日提交论文电子版。

所有同学提交电子版的要求为:隐名PDF版本,命名规则:学号姓名。按时发送到学院邮箱mpa_sdufe@126.com,不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

MPA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