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级MPA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1 16:00撰稿:浏览

同学们好:

首先祝贺同学都通过了最后答辩,以下材料需要2010年6月7日,交到学校MPA教育中心,希望这次同学能及时交上,以免耽误毕业。

(1) 学位论文单页中、英文摘要2份,每份首页附加含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的目录清单,并分别装订成册。

(2) 答辩后论文需要修改的同学,修改好后打印3份,导师签字后交到MPA教育中心,不需要修改的同学再交打印好的论文1份。

(3) 论文的完整的电子版交到MPA教育中心。

(4) 未交学生证和图书证的同学请务必交上。

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