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8 22:44撰稿:浏览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18日,现场报名的时间为7月19日至21日。

(二)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sdtd1.ujn.edu.cn(教育网用户)或http://sdtd2.ujn.edu.cn(公众网用户)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三)安排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等13个单位设立现场报名点。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缴费,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确认报名信息。

(四)为规范管理,报考省外高校的考生需由省外高校商省学位办同意后,到济南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

(五)各报名点将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考生图像信息库汇总后于2008年7月23日前报我办。

二、考前准备

(一)我办复查、汇总报名材料,于2008年7月25日按规定将考试数据上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申请考试材料。

(二)根据报名情况,在济南、青岛、烟台安排考场。

(三)我办将准考证信息于2008年10月1日上网(网址即网上报名网站),供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副本。

(四)我办统一打印制作准考证、考场桌签及考生汇总信息,于2008年10月20日前分发至考点学校核查。

三、考试

2008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26日进行。考生于2008年10月1日至24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四、成绩下达及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除军事硕士外,各招生单位在录取结束后,将录取信息数据库报我办存档。

附件:

1、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要求及山东省高校招生限额

2、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