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80号文件,2012年在职攻读MPA复试及录取工作精神,山东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将对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
我校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学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做到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1、时间:2012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舜耕路40号原山东财政学院)德馨楼301室。
(二)资格审查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复试地点进行资格审查,MPA教育中心将严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报名现场确认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复印,注意在资格审查表照片处也要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两份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1、政治考试形式为提交政治理论论文,满分50分,题目自定(见附件2:政治理论论文细则),复试报到时提交。
2、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管理潜力、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分析、思辩和基本的交流、协调能力等。满分5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专家提问并根据考生个人表现打分。
1、复试满分100分,政治50分;综合面试50分。
2012年1月15日(星期日)下午13:30,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舜耕路40号原山东财政学院)德馨楼307室。
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200元。复试期间,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MPA教育中心联系人:马老师0531-82617882 13869110162
附件1:复试名单.xls
附件2:政治论文复试细则.doc